2007年11月1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炼钢亏了钱 偷电来补损
李春慧

  日前,涉嫌盗窃罪的吴跟录等4人被湖州南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2006年7月,某不锈钢制品公司的老总吴跟录与薄守财等人合作生产地条钢,由薄守财等3人出资,吴跟录提供电炉等设备。然而,生产一个月后便出现亏损。4人决定通过窃电来扭亏为盈。同年8月至10月间,该厂每晚生产时都偷电,累计窃电295.5小时,金额高达近13万元。